关于 ECI
ECI 的定义
ECI 是公司在某一课税年度(YA)的应税收入估算值(已扣除可税务抵扣费用)。
ECI 申报
所有公司均须在财政年度结束后 3 个月内向 IRAS 提交 ECI。
仅在公司同时满足以下两项豁免条件时,才可免于提交 ECI:
- 公司该财年的年营业额不超过 SGD 500 万;且
- 该课税年度(YA)的 ECI 为 NIL。此 ECI 金额应为扣除部分免税计划或初创公司免税计划前的金额。
税款缴纳
提交 ECI 及向 IRAS 申报营业额后,系统将发出预估税额。若公司在符合条件月份的每月 26 日前按时提交 ECI,可申请分期缴纳该预估税并享有当月可获批的最高分期期数。
关于基于已提交 ECI 的分期缴税,只有已在新加坡注册且已开通 GIRO 的公司可使用分期付款。尚未设立企业所得税 GIRO 安排的公司,建议至少在提交 ECI 前 3 周申请 GIRO。若在缴款到期日前 GIRO 仍未获批,公司将无法分期缴税,需在到期日前一次性缴清全部预估税款。可获批的分期期数如下:
首次 ECI 对应应付税款提交时限:
- 财政年度结束后 1 个月内:最多 10 期
- 财政年度结束后 2 个月内:最多 8 期
- 财政年度结束后 3 个月内:最多 6 期
- 财政年度结束 3 个月后:不可分期
注意事项
- 分期计划受每月最低 GIRO 扣款金额 SGD 50 的限制。
- 根据 ECI 申报日期,前几期款项可能会在首次 GIRO 扣款日合并扣除。
- 若公司提交修订后的 ECI,IRAS 可能调整分期计划。
ECI 提交后果
请注意,如未在截止日前向所得税总监(CIT)提交 ECI,IRAS 可按其判断发出预估评税通知(“NOA”),金额可能偏高。收到评税后,须在评税日起 30 天内提出异议,否则评税可能被视为最终结果。除非已安排分期,否则须在 NOA 日期起 1 个月内缴清预估税款;逾期将被征收滞纳罚款(最高可达未缴税额的 17%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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